中文译音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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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 译 | 音 |
汉语拼音 | yì | yīn |
数字标调 | yi4 | yin1 |
注音 | ㄧˋ | ㄧㄣ |
注音二式 | yì | yīn |
通用拼音 | yì | yin |
威妥玛拼音 | i4 | yin1 |
耶鲁拼音 | yì | yīn |
国语罗马字 | yih | in |
拼声拼音 | Yi | YIN |
俄文拼音 | и4 | инь1 |
汉语拼音是一种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根据这套规范写出的符号叫作汉语拼音。
注音符号原共39个,排列照“三十六字母”顺序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顺序,增加一个“ㄜ”共计达40个。注音初期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音为准,故有“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后改以北京音为准,“ㄪ(万)、ㄫ(兀)、ㄬ(广)”只作注方言之用,仍使用的有37个(声母21个,韵母16个)。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将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正式的称呼是“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相对于拼音来说,注音符号有时简称注音。在中国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会先学习注音符号作为中文字的替代写法。在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也用在标注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打字输入法。
注音符号第二式,是中国台湾地区在1980、90年代采用的译音“译音符号”系统。设计精密,但因其四声拼法变化较为复杂。中国台湾“教育部”于1984年以“译音符号”为蓝本,修定以四声调号表示四声,制定了“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并与“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一起使用。
通用拼音,是中国台湾地区的一种中文拉丁化拼音法。由“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余伯泉在1998年发表,后经数次修正,于2000年由中国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宣布使用,并取代原定改用的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台湾当局自2002年起全面推行以通用拼音为基础的统一译音政策,但并未强制要求使用。2008年9月,中国台湾地区确定中文译音政策将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涉及中文英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通用拼音有个略去 f 而使用 v(注音符号:万)的音标版,可能原先用于客家话,但实际上拼读国语时无用。
威玛氏音标,在1958年中国推广汉语拼音方案前广泛被用于人名、地名注音,影响较大。1958年后,逐渐废止。中国大陆除了少数需要保持文化传统的场合外,基本不用,除一些已成习用的专有名词如I-ching(易经)、Tai-chi(太极)仍保留威妥玛拼音以外(注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等英文名为邮政式拼音,中山大学为粤语拼音(Sun Yat-Sen,孙逸仙),都不是威妥玛拼音,当然邮政拼音以威妥玛拼音为基础在简化送气符的基础上加上晚清的西方惯用音形成,二者易被一般民众混淆),而大多数地名、人名已使用汉语拼音。
粤语耶鲁拼音是于1960年由黄伯飞(Parker Po-fei Huang)和Gerald P. Kok共同发明的系统,这套罗马化系统最早用于他们在耶鲁大学的粤语课堂和教材。 在香港,这套系统被广泛使用于教授外国人粤语的课程和教材。
国语罗马字是一套汉字拉丁化方案,曾是中华民国国家标准。它和通字方案一样使用复杂的拼写规则来标示声调,不像其他方案要用到调号或数字;是民国十七年(1928年)由国民政府大学院公布的应用罗马字母,有别于注音符号(ㄅㄆㄇㄈ等)。特点是用罗马字母变化表示声调,如iou(幽)、you(由)、yeou(有)、yow(佑)。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由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决议改名为“译音符号”。
拼声拼音(Tonally Orthographic Pinyin, TOP)是Terry Waltz基于汉语拼音创作的为现代标准汉语的标音系统,其与汉语拼音相异之处在于用拼式内字母的大小写变化来表达普通话声调。
帕拉季音标体系是目前通用的以俄文西里尔字母字母标记汉语拼音的标准。最早的汉俄音译标准出现于1839年,由著名汉学家修士大司祭乙阿钦特制定。后来该标准被收入修士大司祭帕拉季和巴维尔·波波夫编纂的1888年版《汉俄大辞典》中,修改后被广泛使用,后称为帕拉季体系。帕拉季标准是目前唯一通用的以俄文字母转写汉语人名、地名的标准,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使用,涵盖了整个中国的人名、地名,包括台湾和香港。帕拉季标准使用的是汉语的标准语音——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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